原文件链接: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0号)的文件要求,2020年8月柳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柳林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从三个方面对《通知》进行政策解读。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是:“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安排。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以深化农村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抓手,以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健全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为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目标是: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做到制度政策到位、组织责任落实到位,县、乡(镇)工作方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建立覆盖到县、乡(镇)、村的路长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      

  二、“路长制”的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在组织体系上,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县总路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乡镇长担任乡级路长,村级路长由所涉村村支书和村委主任担任,做到县、乡、村路长管理责任全覆盖。 

  在主要职责上,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三级管养原则,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路长制”的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通知》明确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二是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养护巡查和桥隧日常检查,注重预防性养护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要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三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公路两侧“脏乱差”黑点,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四是加强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五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县道、乡道、村道两侧的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线的名称常线规模标准、路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 

  《通知》提出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路长责任体系,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做好建档立卡,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确定各级路长责任范围,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县、乡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三是推进信息云平台,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农村公路路基、路面、交通基础设施等数据,完成路况信息及时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四是积极筹措资金,严格督查考核。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推动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