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政府采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政府采购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划性文件,组织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县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指导乡、村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政府采购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县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 

  (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全县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负责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乡镇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五)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