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能:

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为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科级建制。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协助完善相关经办管理服务办法、措施,具体承办全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2、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工伤、失业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和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

3、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管理核算;个人账户管理、内控、稽核,基金收支、预决算管理等。

4、负责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卡的政策宣传、咨询和相关信息查询。

5、负责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信息系统维护和“金保工程”建设,承办基金数据收集、统计、测算、分析、上报等工作。

6、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经办、管理、发放等工作。

7、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8、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是副科级事业单位、各项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我中心设置内设机构4个: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基金财务股、稽核内控股。本单位财政负担事业人员67人,长期聘用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4075人,村(居)级协办员332人。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

三、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收入预算总计15892.06万元,2021年我中心收入预算总计14438.8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增加1453.2万元,增长率为10.06%。增加主要原因为1、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增加、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调资、丧葬抚恤金标准调高等导致对应各项支出增加。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增加,缴费标准相对提高

    (二)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总计15892.06万元,按照支出济科目分类如下:

    1、单位人员经费支出 

2022年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630.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9.21万元;津贴补贴:7.76万元,艰边津贴16.81万元,女职工卫生费1.15万元,取暖补贴24.25万元;绩效工资:167.37万元(含年终一次性奖金20.76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8.67万元;大额医疗保险:0.24万元;养老保险:70.58万元;工伤保险:2.21万元;住房公积金:62.70万元;。

2021年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610.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3.95万万元;津贴补贴:56.63万元,绩效工资:158.0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8.34万元;养老保险:69.34万元;工伤保险:2.23万元;住房公积金:52.02万元。2022年比2021年增加20.37万元,增长率为3.34%。

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调资导致对应各项支出增加。

2、商品服务支出(公用支出)

2022年公用支出为44.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一般公务运行费18.85万元;福利费15.44万元。公务用车5辆。

2021年公用支出为58.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一般公务运行费23.6万元;福利费15.16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5辆。

2022年与2021年相比减少14.47万元减少率为24.6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数量均无变化;一般公务运行费减少4.75万元,劳务费减少10万元。2022年预算福利费支出比2021年增加028万元,增加原因均为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对应福利费预算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a2022年劳务派遣14人,工资及各项保险60.9万元,2021年劳务派遣14人,工资及各项保险59.48万元。2022年比2021年增加1.42万元,增长率为2.39%。增加原因为各项保险增加。

b2022年村(居)级协办员补贴79.68万元,20217992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少率为0.30%,减少原因为协办员减少1人。

c、根据柳政发﹝2015﹞4号文件精神对每位服务对象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经费补助, 2022年经费补助50.32万元,2021年经费补助54.3万元。减少3.98万元减少率为7.33

d2022年对原同德公司伤残人员陈月武伤残津贴支出为8万元,2021年对原同德公司伤残人员陈月武伤残津贴支出为7.49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0.51万元,增长率为6.81%,增加原因是调整伤残津贴。

4政府对离退休职工的补助

2022年政府对离退休职工的补助655万元,2021年政府对离退休职工的补助63863万元。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16.37万元,增长率为:2.56%增加原因是离退休职工人数增加。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人员经费支出

a2022年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经费4091.35万元。

2022年离退休人员类支出根据单位及人员基础信息,按照预算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人员工资合计4091.35万元,其中:离休费142.99 万元、保留津贴4.64万元、补贴139.14万元、艰边11.81万元、离休人员取暖费16.13 万元、护理费101.04万元、其他离退休费1390.18万元、遗属补助671.72万元、退休人员取暖费1613.70万元。

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人员支出为3677.43万元。其中:离休费312.85万元、离休人员护理费116.88万元、离休人干部生活补贴16.5万元、离休人员取暖费18.59万元、退休人员保留工资1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纳入财政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18.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补助、23.82万元、退休人员取暖费1537.65万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514.8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5.37万元。增长金额413.92万元,增长率为11.26%

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遗补人员增加、退休人员调资、丧葬抚恤金标准调高等导致对应各项支出增加。

b2022年预算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补助支出7500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6696.45万元,其中:预算2021年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补助支出6000万元、财政对2019年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实账收益资金贴息金额696.45万元。

增加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转退休,在职参保人数减少、退休人员增加,导致基金征缴收入减少,退休养老金待遇支出增加,基金收支缺口增大,财政补助资金增大。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a2022年基本险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14021000元,2021年基本险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16970800元。2022年比2021年少2949800元,减少了17%,原因:上年结余4489917元。

b2022年县级丧葬补助1800000元,2021年县级丧葬补助1200000元。2022年比2021年多600000元,增加了50%,原因:2021年底领取丧葬金人数为1637人。

c2022年县级配套建档立卡贫困户1183700元,2021年县级配套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1190000元。 2022年比2021年少6300元。减少了5%,原因:按2021年实际代缴人数测算。

d2022年基本险缴费补贴(入口补)4181300元,2021年基本险缴费补贴(入口补)4071586元,2022年比2021年多109714元,增加了3%,原因:缴费人数增加,缴费标准相对提高。

7、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12022年财政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补贴(入口补)4044600元,2021年补充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入口补)3712200元。2022年比2021年多332400元。增加了9%。原因:参保缴费人数增加,缴费标准相对提高。

22022年根据2021年的代缴人数测算2485200元。2021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县级财政应当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代其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24852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公务用车5辆。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公务用车5辆。

2022年与2021年无变动。

五、机关运行情况

我中心2022年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各险种预算专款专用。按照“不交叉,不重叠”的原则,由专人负责,财政监督,规范运行,确保财政预算用到实处。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2年预算公务用车保险费075万元,A43万元,购买固定资产12.7万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涉及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92.06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目标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国有资本主要有通用设备196.60万元,专业设备2.55万元,家具用具35.16万元,公务用车5辆。

    九、其他说明

无其他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社保中心2022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


社保中心2022年绩效申报表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