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提升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省水环境质量提升,巩固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我省新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有质效可获额外激励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5月1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提升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省水环境质量提升,巩固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