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链接:柳林县红枣振兴战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振兴我县红枣产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柳林县“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征集意见与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9〕83号)任务安排,结合我县红枣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产业振兴的战略部署,以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动力,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手段,以建设示范园区为抓手,通过红枣示范园区建设,全面提升红枣园区建设标准,全面推进红枣林升级改造和提质增效,提高红枣产量和质量,扩大“柳林红枣”品牌影响,实现农民稳定增收和红枣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县实施红枣经济林示范园建设2万亩,其中:标准化管护示范园区1.5万亩;高标准示范园区0.4万亩;科技示范园区0.1万亩。
(一)标准化管护示范园区
(二)高标准示范园区
(三)科技示范园区
三、扶持政策
四、技术要求
(一)标准化管护示范园区
1.土壤管理
5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全园深耕;7月中旬前,雨后及时中耕除草;7月份后完成锄草两次,达到草清地净土壤疏松。
2.整形修剪
树体无大直立枝,无萌芽枣头枝,树体降干措施明显。
3.进行过全园施肥。
4.无明显病虫害,虫果率小于5%。
5.全园有产量,有收益。
(二)高标准示范园区
1.土壤管理
2.树形修剪
3.施肥
4.花期管理
5.病虫害防治
(三)科技示范园
五、经营机制
六、组织管理
(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技术负责制
(二)实行分段验收和考核制度
(三)实行督查制度
(四)鼓励枣林地规范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
(五)严格资金使用
(六)实行公示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统一规划,精心实施
(三)加强培训,做好示范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