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推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20〕11号)和山西省能源局等九委厅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精神,推进全县煤炭洗选行业安全、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实现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走煤炭“减、优、绿”发展道路,立足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逐步淘汰落后过剩洗选能力;坚持“减量置换”原则,加快煤矿配套洗选改造建设,提高煤炭洗选行业质量效益,促进全县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

(二)坚持环保优先。

(三)坚持市场淘汰。

(四)坚持依法合规。

(五)坚持立足实际。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淘汰落后独立洗选煤企业(厂),加快煤矿配套洗选煤企业(厂)建设,全面实现煤炭洗选行业健康、规范、稳定发展。 

(一)证照手续不齐全、环保不达标、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经营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差、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洗选煤企业(厂)列入淘汰范围,实现关闭退出。 

(二)全县煤矿基本建成手续齐全、工艺先进、环保达标的配套洗选煤企业(厂)。 

(三)全县煤炭洗选企业能力平均达到120万吨/年以上,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厂)洗选能力不低于120万吨/年。 

(四)全县煤炭洗选企业产品结构得到有效调整,煤炭洗选能力利用率显著提高,煤炭洗选行业实现规范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全县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全县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惠民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王建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刘继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亮   县能源局局长 

成      员:  艾永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贺兴龙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梁志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伟   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 

陈永亮   县水利局局长 

康志跃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仲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荣昌   县税务局局长 

高建军   县公安局政委 

柳保平   地电柳林分公司经理 

王永旭   县能源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亮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王永旭副局长担任,负责全县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工作的协调、调度、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收集汇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工作任务 

(一)淘汰落后过剩洗选产能 

(二)提高煤矿洗选配套率 

(三)提高洗选煤企业(厂)先进产能占比 

(四)推进洗选行业“减量置换”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政策保障 

(三)建立协作机制 

(四)强化主体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