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链接: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背景 

  为做好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吕财城【2020】14号)文件和有关要求。 

  三、绩效评价的内容和目的 

  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18年-2019年使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的县市,具体评价内容包括冬季清洁取暖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政策成效,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为实现目标制定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等。财政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清算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工作方式 

  绩效评价工作以县各实施项目单位开展自评,县财政局以材料核查、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项目单位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综合效益等内容进行评价;并对基础资料分类整理、核实分析、对项目现场查看、深入调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五、工作要求 

  1、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开展工作,保证按时完成我县冬季清洁取暖目标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成立相应领导组,制定县级《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评价方法步骤、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2、 积极筹措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尽快拨付到项目单位。 

  3、 按时上报,确保评价工作质量。县级财政部门收集资料装订成册,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由相关部门联合行文按时上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