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柳林县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规范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在促进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务工就业中稳定增收的作用,按照《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3年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柳林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明确评定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发展水平,更好的发挥其带贫益贫作用;为就业帮扶车间星级评定、调整以及落实优惠政策等提供依据;为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务工就业能力、经营状况等做出公正评价。

二、严格评定标准

经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的全县就业帮扶车间。对持续吸纳脱贫劳动力10-19人的就业帮扶车间授1星、20-29人的就业帮扶车间授2星、30人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授3星,激励帮扶车间更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

三、规范评定程序

结合帮扶车间动态管理要求,每年6月和12月,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县人社局核实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数,对照评定标准确定星级,并报省市备案。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授星就业帮扶车间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柳林县乡村振兴局

20236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