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焦化行业提标改造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全市焦化行业提标改造的通知》(吕环组办发〔2018〕97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我县焦化行业提标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焦化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二、全面开展达标排放整治
(一)实行深度治理,对焦炉烟气、地面除尘站的脱硫、除尘、脱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机物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对精煤、焦炭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进行密封改造,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
(三)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类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建设酚氰废水处理设施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五)建设焦炉机侧炉口除尘设施,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六)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化产区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和治理。
(七)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设备和管线池漏检测和修复工作。
(八)焦炉炉体安装高清红外视频监控装置,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等主要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三、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
组织开展焦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排放节点、污染种类,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等。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物料(废渣)储存、装卸、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实施全方位管控。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察督办,县委、县政府成立柳林县推进焦化行业提标改造领导组。
组 长:刘惠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建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继忠 县政府办主任
穆彦生 县委办副主任
孔 尧 县政府办副主任
康小平 县环保局局长
成保平 县发改局局长
贺兴龙 县经信局局长
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焦化行业提标改造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组下设提标改造工作小组,工作机构为:
组 长:王建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孔 尧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康小平 县环保局局长
成保平 县发改局局长
贺兴龙 县经信局局长
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焦化企业提标改造的协调和推进。每月度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解决焦化行业提标改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焦化企业提标改造后稳定达标。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按时上报进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焦化企业提标改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具体体现,也是强化污染治理、提升焦化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要牢固树立“四个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焦化企业提标改造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我县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柳林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提出的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焦化企业存在的问题,列入提标改造内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县焦化行业提标改造工作小组办公室要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向领导组及工作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焦化行业提标改造的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每季度组织专项督察、不定期进行暗查暗访,对推进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专项盯办。县工作小组对提标改造工作进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制度,从2月1日起,要在每周一上午11点前将整改进展情况(见附表),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