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21〕10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印发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的责任分解的通知》(吕办字〔2021〕7号)和《中共吕梁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进一步规范基层职责权限工作的通知》(吕编办字〔2021〕35号)文件要求,经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汇总,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编办最终审核确认,形成我县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共计19项)现予公布。  

  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柳林县乡镇权责清单和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及时调整完善。 

  附件:柳林县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PDF解读:关于公布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