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21〕11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收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县《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柳政办发〔2021〕1号),按照《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 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地储备信息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 〔2013〕1092号)文件精神,拟将4宗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收储计划。

  附件:柳林县2021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宗地明细表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柳林县2021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宗地明细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备注 

  1 

  2013-5 

  柳林镇贺昌村 

  2.6616 

  风景名胜用地 

  2 

  2021-5 

  柳林镇寨东、 

  杨家港村 

  2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 

  2018-14 

  柳林镇薛家湾村 

  3.3333 

  住宅用地 

  4 

  2020-35 

  金家庄镇金家庄村 

  0.4132 

  工业用地 

    图解: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收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