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21〕11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收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县《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柳政办发〔2021〕1号),按照《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 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地储备信息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 〔2013〕1092号)文件精神,拟将4宗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收储计划。
附件:柳林县2021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宗地明细表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柳林县2021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宗地明细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备注 |
1 | 2013-5 | 柳林镇贺昌村 | 2.6616 | 风景名胜用地 | |
2 | 2021-5 | 柳林镇寨东、 杨家港村 | 2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3 | 2018-14 | 柳林镇薛家湾村 | 3.3333 | 住宅用地 | |
4 | 2020-35 | 金家庄镇金家庄村 | 0.4132 | 工业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