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223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贺昌村红色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林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2112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贺昌村红色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2329

(此件公开发布)

贺昌村红色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指示精神,根据中共山西委组织部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21〕12号)要求,按照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和文旅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挖掘、利用红色资源,打造红色美丽乡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结合柳林镇村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一)现实基础

1基本情况

柳林镇地处柳林县城中心,全镇国土面积105.5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280亩,林地面积60320亩,辖23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5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39640户93914人,常住人口达15万余人左右,占全县总人口的50%以上。目前镇域范围共有各类重点企业40户,涉及5座煤矿(规模以上)、8座独立洗煤厂、非煤企业6户、冶金工贸等八大行业企业13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8户;有个体经营单位共3119家;有小学11所、幼儿园26所、初中4所;同时为了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镇党委依托于“于成龙廉政文化”“贺昌村红色资源”,以“生态+文化+产业”,大力推广乡村旅游、生态农家乐、辣椒、核桃林等特色产业,可以说柳林镇是全县的商贸重镇、工业重镇、农业强镇、旅游新镇、生态靓镇。

2红色文化

贺昌村民俗质朴、红色基因十分厚重。这里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贺昌的故乡,贺昌出生于离石县柳林镇(今属柳林县)羊道口(今称贺昌村),是党史上最年轻的中央委员,是山西省早期青年运动、工人运动的先驱,中共早期的高级党务工作者,红军高级指挥员和整治工作者。贺昌和高君宇等共同创建了山西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组织和领导了太原早期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并先后参与领导平江、百色、南昌等起义和第三、四、五次反“围剿”斗争。193410月,中央红军长征后,贺昌与项英、陈毅等留在中央苏区,继续坚持战斗,直至壮烈牺牲!贺昌的烈士精神激励后人奋勇前行,也为贺昌村注入蓬勃兴盛的红色力量!

3.旅游资源

贺昌故居,坐北向南,四合院。东西长24米,南北宽28.4米,占地面积530平方米,属于清代风格。进院水磨青砖雕饰大门,存砖券正窑、东窑各3孔,正窑顶东侧建小楼一处,东窑青条砖砌筑,券脸两伏两券,上砌十字花挡墙;东南侧为大门,青条砖砌筑,劈设板门两扇,大门上嵌有“耕读传家”的木匾 。2021年6月6日,贺昌故居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11月,入选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

(二)重要意义

红色美丽乡村建设是关系贺昌村经济与发展的一件大事,将进一步推动贺昌村文旅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文化传承、环境保护。贺昌故居等红色旅游景点修葺和恢复也将开辟新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贺昌村柳林镇柳林县乃至吕梁市的红色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传承红色文化为主线,通过加大革命遗存保护、办好红色文化主题活动、讲好红色革命故事,深入挖掘提炼贺昌烈士精神内涵,进一步唱响“红色柳林”品牌。

(二)目标任务

依托贺昌村红色资源,以创建红色美丽乡村为目标,贯彻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五至十年努力,将贺昌村打造成为全县乃至全市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基地和红色旅游示范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贺昌村位于柳林县城中心,是典型征地拆迁再建的城中村,是全县商贸繁荣的中心村,村集体现以门面房、搅拌站等工商业为重,今年支村两委计划继续扩大发展规模,现预留中央专项资金30余万元投入集体经济中,预计每年可增加收入4万余元。

(二)贺昌故居的修缮与恢复

1.原有住户房屋征收拆除,总投资约350余万元。(故居经转卖现原貌破坏严重,新增现代建筑与原貌风格不符,须拆除后进行修复)。

2.正房改造共166平方米,总投资50余万元。

3.按照原貌新建正房二层共166平方米,总投资75余万元。

4.按原貌修缮大门1个及影壁,总投资7万余元。

5.按原貌修缮院落、围墙,并新建文化广场及附属绿化,共594.42平方米,总投资约60余万元。

6.建设所需招标、议标、预算、决算、监理、设计、审计费用,共计约40万元.

7.因贺昌故居为文物保护单位,具体修缮与恢复工作由县文旅局牵头实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612万元,其中300万资金来源为红色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剩余不足资金纳入明清街改造项目补足。项目征收拆迁工作由明清街指挥部负责,文旅居按照文物修复等相关规定审查项目的改造设计等,同时贺昌村委须在文旅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建设。项目涉及的征收拆迁投资(明清街项目指挥部)、红色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及文旅局上级补贴等款项按县政府投资计入项目总费用中。

五、时间进度和实施步骤

本着确保工期进度、厉行节俭节约、高效使用资金的原则, 对贺昌村红色美丽乡村建设各个项目进度进行科学安排,各项工程可以分别设计,分别招标,分头实施.总体上,计划2022年7月初动工,2023年7月底完工,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成立项目实施领导组,组长由柳林镇党委书记梁喆担任,成员由人大主席陈探兵、组织委员王榕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红亮兼任,具体负责与县文旅局对接,推进项目的组织、规划、设计、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运管机制质量管理、工程监理等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相关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层层签订项目责任书,真正做到职责任务明确,环环有人负责。项目完工后由县文物局负责做好贺昌故居长效管护工作,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财政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防止资金截留和他用,建立财务专账,专人管理,专人审批,定期检查,定期审计,以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尽量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实施单位需重新返工, 返工费用自行解决。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并加强落实,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基层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 媒体作用,加大对贺昌村红色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力度,选树标杆示范,宣传好理念方法,讲好英雄故事,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