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25〕5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林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第一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第一批)
为加强柳林县土地储备管理,强化政府调控功能,实现本县辖区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全面兼顾发展方针,围绕县政府2025年工作目标,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优化城市布局,推动县城土地空间均衡开发。
二、编制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柳林县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等为依据,严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落细土地储备规模、保障土地供应任务。
三、总体安排
(一)土地储备中心做好计划收储土地的报批、收储、供应等前期工作。
(二)规划部门要对计划收储的土地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宗地地块的规划条件设置。
四、储备计划
(一)储备总量
2025年度柳林县计划储备土地132.2441公顷(1983.6615亩),力争年底前完成储备工作。
(二)用途结构
柳林县2025年度储备土地结构中,商业用地20.4469公顷(306.7035亩),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15.46%;工业用地6.115公顷(91.725亩),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4.6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8602公顷(27.903亩),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31.65%;商品住宅用地5.9775顷(89.6625亩),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4.52%;仓储用地50.1949公顷(752.9235亩),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37.96%;交通运输用地3.9634公顷(59.451亩),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3.00%;教育用地0.5437公顷(8.1555亩),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0.41%;公路用地3.1425公顷(47.1375亩),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2.38%。
(三)空间分布
2025年计划储备总量中,储备地块位于柳林县柳林镇、薛村镇、孟门镇、李家湾乡、穆村镇。
附件:柳林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