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关于相邻权四年三判终未执行的投诉
- 来信时间:2024-04-19
- 答
- 答复单位:柳林县人民法院
- 答复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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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院依法受理后,经调查,本院于2023年11月7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进行了书面谈话、2023年11月17日对申请人进行了书面谈话、2023年11月29日去柳林县金家庄镇北辛安村实地进行勘验了现场,勘验现场后,根据现场道路的同行情况,我院执行人员正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处理中。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