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关于电厂生活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建议
- 来信时间:2024-05-21
- 答
- 答复单位: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答复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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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19〕461号)的申报范围规定,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该小区建成于2000年以后,不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