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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村委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违法违规的投诉
  • 来信时间:2024-06-04
  • 答复单位:柳林县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2024-06-11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刘某某违规让薛某某在高标准农田占地5亩,无审批手续建房”的问题。违建已下达停工通知书令其限时拆除整改。刘某某同志因对西坡行政村的违建行为整改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2023年12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2、关于西坡煤矿每年给车则坂自然村村民发放煤矸石补偿款。经查,经西坡村支部、村委多次协调,西坡煤矿已同车则坂村民小组签订协议,2024年6月5日已将2019年—2023年度占地补偿款共计3067009元发放到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