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关于破坏耕地赔偿标准问题的咨询
- 来信时间:2026-05-12
- 答
- 答复单位:贾家垣乡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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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赔偿依据(柳政办发(2021)56号)根据文件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不达全损的耕地,按照当年度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矿区的标准进行补偿。-塌陷0.2m-0.4m:按标准的30%-50%赔偿。采矿稳定后,矿山企业需负责治理恢复,恢复耕种后停发补偿。你对文件的解读符合官方规定,如需进一步明确,需和煤矿进行对接。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