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柳政执监字〔20261号文件要求,规范全镇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杜绝乱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坚持“必要、精简、高效、一次多查”的原则,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以“一次进企、多项检查、综合监管”为核心,对辖区煤矿、煤厂、非煤矿山、危化、建材、冶金、消防等各类市场主体行业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严控检查频次,规范检查程;通过整合查事项、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从源头上杜绝无依据、重复性涉企检查;同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经营等核心事项监管,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检查对象及风险类别

我镇涉企行政检查重点覆盖镇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包括煤矿、洗煤厂、建材、机械等各类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及中小微生产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餐饮住宿、商超、加工作坊、仓储物流、涉气、涉水、涉危废、涉粉尘、涉消防等检查对象。

1.高风险行业:煤矿、冶金工贸等八大行业企业。

2.事故隐患多发领域:洗煤厂、非煤企业等。

3.人员密集场所:涉人员密集的各类生产经营场所,主要涉及消防安全管控。

四、检查时间安排

l.第一季度:以确保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为重点,重点检查煤矿等高风险领域的节前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复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2.第二季度: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为重点,对冶金工贸等八大行业企业、洗煤厂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全员安全培训。

3.第三季度:以确保汛期安全生产为重点,检查企业防汛、防洪、防雷电、防高温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第四季度:以确保国庆长假、冬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为重点,对重点消防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消除隐患。

五、检查事项及内容

整合我镇综合执法法定职责,将所有涉企检查事项归并为安全生产、经营合规、环保管控、其他法定监管四大类,实现一次检查全覆盖,不单独增设专项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类(核心必查):覆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安全设施配备及维护、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持证上岗、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检查危险物品、危险作业管理情况,是否落实审批制度和安全措施、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矿山边坡井下支护等专项安全防护、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备案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情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等情况;

2、环保管控类(核心必查):检查企业扬尘治理、污水固废(煤矸石、冶金废渣)处置、噪声管控、环保设施运行、排污台账建立等情况;

3、经营合规类:检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等证照齐全有效性,进销货台账、产品质量管控、劳动用工合规等情况;

4、其他法定监管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施工安全、燃气安全等。

六、检查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拍对象、随机派人员,结果全公开。

2.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镇综合执法办牵头,多部门合并开展,能合尽合。

3.专项检查:上级部署、季节特点、重大活动、隐患整治。

4.非现场检查:视频监控、台账报送、数据比对、电话回访。

5.邀约式检查:企业预约上门,错峰服务,减少干扰。

七、检查频次

严格落实“减少检查次数、差异化监管“要求,按安全风险等级将企业分为重点、一般两类,严控年度入企现场检查总次数,所有企业年度现场检查累计不超过6次,专项复核检查与原检查合并计数,上级部署的紧急核查(如突发安全隐患、群众实名举报)不计入常规频次,检查后及时完善台账。

1.重点检查对象(高风险重点企业):对正常生产的煤矿、非煤等高风险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对正常生产的其他重点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问题突出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2.一般检查对象(低风险企业):年度仅开展1次现场检查,原则上不开展额外复核检查。

3.共性要求:所有现场检查均实现“一次进企、查全事项”不得因单一事项单独入企检查。

八、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到位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镇平安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2.凸出重点、上下联动、努力形成安全监督检查合力 

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高危行业为检查重点,将监督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集中治理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确保安全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3.强化学习、规范执法、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要认真做好执法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发现问题,促进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孟门镇人民政府

20263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