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2021年第11号
本期公布50批次你点我检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计10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4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一)淀粉制品1批次:
柳林县海兵蔬菜水产粮油店销售的标称子洲县鑫默粉条厂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餐饮食品2批次:
1、柳林县明清碗团店加工的碗团(加工日期2021年9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柳林县海泉碗团店加工的碗团(加工日期2021年9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格样品47批次
餐饮食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豆制品3批次、酒类3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柳林县青龙食药药品监督管理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1年11月12日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