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第10号
近期,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24大类食品1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柳林县面皇壹号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自行消毒),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柳林县冬冬美食城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柳林县花榕稻青花椒烤鱼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柳林县二娃水产门市部销售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柳林兴顺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生姜,其中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基层市场监管中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