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县政府将各部门55项行政处罚权下放各乡镇 人民政府行使,其中涉及林草行政处罚权12项。2023年4月27—28日,为了使行政执法权下放后各乡镇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林草行政执法行为,林业局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林草行政执法培训,对林草方面的6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4部地方性法规,如何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如何适用法律,进行了专题培训。一年来,结合国家林草局下发的违法疑似图斑,各乡镇林草行政执法基本有序开展,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短板与不足,比如执法不严格、适用法律不精准、整改不到位、植被恢复不及时等问题,根据省、市《关于印发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从8月份开始,全县开展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1、对2023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林草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 面自查,填写《柳林县林草行政执法情况明细表》《柳林县林草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附表1、2)
2、认真查找是否存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3、认真查找是否存在处罚决定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自查时间
2024年8月12日 — 2024年8月30日
三、自查重点
全面整治林草领域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 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涉企执法问题,着力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问题,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执法。(具体内容见附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林草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 项整治自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林草行政执法台账,采取清单化方式,重点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形成整改工作台账。
2、各乡镇对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以及《柳林县林草行政执法情况明细表》《柳林县林草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经乡镇执法队长签字、盖章,务于8月30日前报回县林业局。以后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林草行政执法情况明细表。
联系人:李彦瑾 17696203190
杨石林 18734196459
附件:
1、柳林县林草行政执法情况明细表
2、柳林县林草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林县林业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