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19〕23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征占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征占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19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征占地
及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征占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加快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征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范围
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项目设计、勘界的公路路基与沿线附属设施(含驿站、观景台、停车区)的占地及地面的所有建(构)筑物和附属物。
二、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一)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货币补偿、房屋产权置换、被征收人自建相结合的原则。
(三)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三、征地和临时占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
根据2018年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精神对所征地块进行补偿(见附表1)。
(二)施工临时占地补偿
1.本方案所称临时占地为施工便道,取、弃土场,建筑材料堆放场,预制场地,临时性办公及工人生活用地(租赁村民房屋除外)等。
2.临时占地由施工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并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土地占用相关协议,经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后,方可动工占用。
3.施工单位申请临时用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五份):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勘测定界报告,并附比例为1:2000的用地平面图;
(3)临时用地审批表;
(4)临时用地协议书,并附占地补偿票据;
(5)土地复垦方案。
4.临时占地坚持规避原则,能使用非耕地的尽可能不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5.临时占地年补偿标准:耕地按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公布的所在区域的年产值标准计算,水浇地按年产值标准的2倍计算,未利用地按年产值标准的50%计算。临时占用林地的,按永久性占用林地土地全额补偿。
6.临时占地最长时间不超两年。按年度签订占地协议书,如因施工需要,临时占地到期后可经有关部门审批延期。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临时占地范围内严格施工,不得少批多占。临时占地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施工单位的正常用地。
7.未经批准、未按规定程序与村委私自签订用地合同,或与个人私下交易占用,视为非法占地,由县自然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予以处罚。
8.土地复垦
(1)土地复垦保证金耕地按6000元/亩,非耕地按4000元/亩,施工单位须按批办程序,施工单位与银行和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三方协议,将上述复垦押金预存在银行。
(2)施工单位为土地复垦的责任单位,必须履行和遵守土地复垦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3)土地复垦可由施工单位自行复垦,也可委托复垦。施工单位复垦时应将土地复垦纳入施工单位生产建设计划与工程建设统一规划。按照边施工、边复垦的原则,完工一处,申请验收一处。
(4)临时占地复垦工程竣工后,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批复的复垦方案,县自然资源局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对临时占地的复垦工作进行验收,验收达到规定面积和标准的,返回复垦保证金;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复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复垦。
9.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1)临时占地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由所在乡镇政府、村委、青苗(附着物)所有者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对青苗、附着物数量等有关情况进行统一实地丈量、清点、登记、造册并负责发放补偿款。
(2)临时占地青苗补偿款耕地按1600元/亩的标准执行。
(3)地上附着物(包括零星树木)按照“地面建(构)筑物征收安置补偿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执行。(见附件2)
(三)占用林地补偿
1.永久性占用林地按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执行,“林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比“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少统计一年产值的两倍。林木补偿按山西省物价局 林业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价涉字〔1994〕第32号)文件的补偿办法执行。具体按相关资质单位评估意见为准。
2.零星成材树按照附表2序号28的标准执行。
3.零星经济林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根据造林规程及密植丰产技术等要求,零星经济树木栽植密度限定如附表3,对于超出标准密度的只计取苗木费。
(2)栽植5年及5年以下经济树木的补偿价,按当年的苗木费、栽植费、管护费(除草、整枝、杀虫等)及每株每年的补助费之和进行计算,具体办法见附表4。
(3)栽植5年以上经济树木的补偿价,按下列办法计算:对能准确测量胸径的经济树按附表5计算;对树干1.3米以下有分枝,不能准确测量胸径的树木,根据实测地径按附表6计算。
四、地面建(构)筑物的征收和安置办法
(一)地面建(构)筑物的征收和补偿
1.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公安、市场监督、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该区域内的户口迁入、分户、营业登记、房屋改(扩)建、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土地登记等手续,停办期限为一年。
2.地面建(构)筑物的征收工作应在规定范围和规定期限内进行。房屋调查登记、丈量、计算等,由乡镇和村委、被征收人共同签字确认。征收补偿协议书由所在乡镇和被征收人双方签字盖章。
3.被征收人要如实提供家庭或单位基本情况、房屋及设施的合法产权证件和使用证件。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征收部门的入户调查工作。
4.地面建(构)筑物征收安置补偿标准见附表2。
(二)征收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货币安置、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建”三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其中一种。
1.货币安置
货币安置即征收人用货币形式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货币补偿按照房屋征收安置标准给予补偿后,再按原搬迁房屋宅基地合法手续批准的占地面积,临街或临县公路增加300元/m2;临乡村主干线增加225元/m2,其它增加150元/m2。货币补偿后,被征收人不再享受其它安置权利。
2.房屋产权调换
(1)具有产权调换条件的村委,可对本次被拆迁户的合法主体建筑面积进行实用面积产权调换。实用面积(不包括公摊面积)产权调换后,剩余面积在45m2(含45m2)以内的,不得单独选择(个户主体建筑面积不足45m2除外),可以自行组合选择,不组合者按货币标准补偿,在45m2以上的,可按上述原则再行选择。调换后住宅超出面积在45m2以内的,超出面积按所属地市场价购买。
(2)村委负责产权调换后,项目建设单位按被征收户调换面积(包括优惠价面积)给予村委市场价补偿,具体补偿价协商确定或由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年代,由被征收人向征收人找差,九十年代后修建的被征收房屋不找差,九十年代前至六十年代修建的每平方米平均找差50元,六十年代前至解放后修建的每平方米平均找差100元。解放前修建的每平方米平均找差150元。
3.被征收人自建
征收人对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后,有条件的村委,在符合县、乡镇、村规划的情况下,由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提供地块用于自建,手续由乡村统一办理,手续办理费用及自建地基的三通一平费用由征收人负责,纳入项目征地费用。
(三)其它补偿规定
1.征收经营性房屋造成全部停产停业或部分停产停业的,应当根据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公布之日的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实际纳税额计算;没有纳税的,不予补偿。造成全部停业的,补偿期限不超过6个月;造成部分停业的,补偿期限不超过3个月。达不成协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手续齐全的汽车修理厂、停车场、砖厂、猪场、鸡场等的征收,只作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价格按照本次征收补偿标准结合持有的手续情况作价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建筑及设备的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3.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被征收房屋用地按照《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面积减去主体建筑占地后的空地面积,按150元/m2给与补偿。
4.主体建筑所属的层高(室内净高)2.6米以下的附属房,不超过使用期的临时建筑(包括彩钢房)及其他附属物给予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主体建筑以外层高在2.6m(室内净高)以上的地上可住人房屋按主体建筑对待。
5.地下室不计入主体建筑面积,只作货币补偿。层高在2.2m 以上(包括2.2m)的地下室,按600元/m2补偿,在2.2m以下的按500元/m2补偿。
6.征收全民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房屋只作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
7.同区域的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时,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四)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过渡费、搬迁补助费、奖金等补偿办法
1.临时安置过渡费
本次征收实行自行过渡方式,计算面积为有合法产权手续的房屋主体建筑面积。计费标准为每月5-8元/m2。计费时间:采用货币安置补偿方式的为六个月,采用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且交房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按九个月补偿,交房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至交房之日再顺延三个月,采用被征收人自建安置补偿方式的为十八个月。
2.搬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安置办法的被征收人,以有合法产权手续的房屋主体建筑面积为基准,一次性付给10元/m2的搬迁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建办法的,按上述支付标准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3.奖励
被征收人按征收人要求搬迁的,给予以下奖励:自征收之日起计算,三十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按主体建筑面积计算给予70元/m2奖励;四十五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按主体建筑面积计算奖励50元/m2;六十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完毕交房的,按主体建筑面积计算奖励30元/m2。
(五)其他情况的处理办法
1.违法建筑的处理:如能提供有关部门的处罚凭证的,按部门规定办理,不能提供处罚凭证的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
2.被征收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乡镇政府依照本方案及征收条例提出处理办法,并实施征收,房屋征收前,应当就被征收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1)有产权纠纷的;
(2)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3)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
3.被征收人对调查登记结论和补偿数额有异议的,可申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并以评估结论作为补偿依据。
4.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所在乡镇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书应当附具有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五、组织实施
(一)依据本实施方案对被征收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以合法证件为依据)给予补偿,补偿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下拨乡镇,乡镇兑现到个户。
(二)本次征地、地上建(筑)物的征收人为柳林县人民政府,征收工作由所在乡镇负责,村委及所涉单位全力配合,征收实施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本方案仅适用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和补偿,从发布之日执行。
六、制定本方案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七)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
(八)山西省物价局 林业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价涉字〔1994〕第32号)
(九)其它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配套文件
附件:1.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征地补偿标准
2.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地面建(构)筑物征收安置补偿标准
3.零星经济树木密度要求
4.造林树木5年以下补偿办法
5.经济树补偿办法(按胸径)
6.经济树补偿办法(按地径)
7.征收砖混楼房(预制板顶)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8.征收砖混楼房(现浇)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9.征收砖混楼房(半框架)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10.征收砖混平房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11.征收砖石窑洞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12.征收砖、木混合结构窑洞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13.征收砖石接口土窑洞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14.征收一般土窑洞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15.征收简易房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16.征收企业厂房砖混、排架结构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17.征收附属设施附属物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附件1
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征地补偿标准
永久性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区域 编号 | 区域名称 | 区域面积 (公顷) | 统一年 产值 (元/亩) | 补偿倍数 | 补偿费用 (元/亩) | ||
合计 | 土地补 偿倍数 (倍) | 安置补 助倍数 (倍) | |||||
I | 工矿区 | 48556.32 | 1683 | 26 | 8 | 18 | 43758 |
II | 沿川区 | 16244.84 | 1925 | 27 | 7 | 20 | 51975 |
III | 枣林区 | 31577.30 | 1433 | 26 | 9 | 17 | 37258 |
IV | 丘陵区 | 32433.22 | 1332 | 25 | 9 | 16 | 33300 |
全县平均标准 | 128811.68 | 1564 | 26 | / | / | 40664 | |
附件2
柳林县沿黄旅游公路及生态绿道工程地面
建(构)筑物征收安置补偿标准
序号 | 种 类 | 规 格 | 补偿标准 | 备 注 |
1 | 楼房 | 砖混结构 | 预制板800-1000元/m2 现浇900-1100元/m2 半框架1000-1200元/m2 |
|
2 | 平房 | 砖混结构 | 700-900元/m2 |
|
3 | 砖石 窑房 | 砖石结构 | 600-700元/m2 |
|
砖木结构 (包括混合结构) | 500-700元/m2 |
| ||
4 | 土窑洞 |
| 砖接口400-450元/m2, 一般300-350元/m2 |
|
5 | 附属房 |
| 550元/m2 |
|
6 | 简易房 | 土坯房、砖灰墙、 石棉瓦、油毡 | 100-200元/m2 |
|
彩钢顶和彩钢房 | 单板彩钢顶:80-90元/m2;彩钢房:防火岩棉彩钢板110元/m2,保温夹心泡沫彩钢板80元/m2 |
| ||
7 | 企业厂房砖混、排架结构 |
| 700-800元/m2 |
|
8 | 温室 | 土后墙钢竹结构 | 83元/m2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70% |
土后墙全钢架结构 | 113元/m2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70% | ||
砖后墙钢竹结构 | 128元/m2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70% | ||
砖后墙全钢架结构 | 150元/m2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70% | ||
9 | 大棚 | 跨度6m以下 | 21元/m2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80% |
跨度6m至8m | 30元/m2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80% | ||
跨度8m以上 | 36元/m2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80% | ||
10 | 围墙 | 土 | 20-35元/m2 |
|
砖石 | 320元/m3 |
| ||
11 | 水渠 | 石砌 | 50-240元/m |
|
土砌 | 15-25元/m |
| ||
12 | 输 水 管 道 | 水泥管直径30厘米以下 | 40-50元/m |
|
水泥管直径30厘米以上(含30厘米) | 80-150元/m |
| ||
13 | 旱井 |
| 4000-9000元/口 |
|
14 | 人工井 | h﹤10m | 1000元/m |
|
h﹥10m | 1500元/m |
| ||
15 | 机井 | 井口直径在22cm以下 | 150-200元/m |
|
深井 | 按照评估补偿 |
| ||
16 | 菜窖水窑 | 砖(菜窖) | 150-300元/m2 |
|
土(菜窖) | 30-45元/m2 |
| ||
水窖 | 260-400元/m3 |
| ||
17 | 影壁 |
| 100-150元/m2 |
|
18 | 大门 |
| 未装700-800元/个 简装1500-2000元/个 精装3000-10000元/个 特殊情况评估确定 |
|
19 | 猪圈 | 砖、石墙 | 150-300元/m2 |
|
20 | 牛舍 | 砖、石墙 | 100-200元/m2 |
|
21 | 鸡舍 | 砖、石墙 | 50-100元/m2 |
|
22 | 粪池 储水池 | 砖石砌 | 80-150元/m3 |
|
土制 | 30-50元/m3 |
| ||
混凝土 | 100-260元/m3 |
| ||
23 | 电线杆 | 8-12米高 | 600-1000元/根 |
|
24 | 厕所 | 砖、石砌 | 无顶100-150元/m2 有顶300-400元/m2 |
|
25 | 炕 |
| 800-1000元/盘 |
|
26 | 火灶 |
| 200-500元/个 |
|
27 | 石碾、石磨 |
| 500-1000元/个 |
|
28 | 树木 成木树 | 直径﹤6cm | 20-100元/株 |
|
直径≥8cm | 80-2000元/株 |
| ||
29 | 经济树 | 5年以上 | 80-1000元/株 |
|
5年以下 |
| 按附件4计算 | ||
30 | 涵洞 | 砖、石 | 800-2000元/m |
|
31 | 排水管道 |
| 30-300元/m d=1m,500元 |
|
32 | 护坡 | 表面积 | 60-100元/m2 |
|
33 | 杂棚 | 柱头高2米以内 | 50元/m2 |
|
柱头2米 | 80元/m2 |
| ||
柱头高2米以上 | 90元/m2 |
| ||
34 | 电话 |
| 150-200元/部 |
|
35 | 有线电视 |
| 450元/户 |
|
36 | 自来水 进 户 |
| 1000元/户 |
|
37 | 农电改造 |
| 580元/表 |
|
38 | 太阳能 |
| 2000元/部 |
|
39 | 家用 取暖锅炉 |
| 800-3000元/个 |
|
40 | 室内采暖 |
| 40元/m2 |
|
41 | 内装潢 |
| 简装50-200元/m2 |
|
精装400-600元/m2 |
| |||
42 | 草坪 |
| 10-15元/m2 |
|
43 | 花 |
| 5-10元/株 |
|
44 | 人工灌木 |
| 10-50元/穴 |
|
45 | 绿篱 |
| 150-200元/m2 |
|
46 | 苗圃 |
| 2000-9000元/亩 |
|
47 | 月台及院内铺砌 |
| 30-50元/m2 |
|
48 | 基础 | 未竣工房 | 30-70元/m2 | 建筑面积 |
49 | 线杆 | 标准线杆 | 600-1000元/根 |
|
50 | 检查井 |
| 1360元/个 |
|
51 | 广告牌 |
| 30-50元/m2 |
|
52 | 不锈钢栏杆 |
| 100-150元/m |
|
53 | 钢架楼梯 |
| 300-400元/m |
|
54 | 混凝土楼梯 |
| 250-350元/m |
|
55 | 宽带 |
| 500元/部(电话费带不计) |
|
56 | 台阶 | 投影面积 | 50-60元/m2(有特殊装潢的另议) |
|
57 | 室内水、电 |
| 上水12元/m2,下水12元/m2,电14元/m2 |
|
58 | 规模猪场 |
| 大猪300元/头,小猪100元/头 |
|
59 | 规模鸡场 |
| 成鸡5元/只、鸡崽2元/只 |
|
60 | 坟墓 | 砖石 | 4000-5000元/座 |
|
土坟 | 3000-4000元/座 |
| ||
61 | 药材 |
| 一年生1500元/亩,两年生2500元/亩,多年3500元/亩 |
|
62 | 土坝 |
| 13元/m3 |
|
63 | 石坝 |
| 150-260元/m3 分干砌、水泥砌 |
|
64 | 高压电线 |
| 按国家电力定额执行 |
|
65 | 低压电线 |
| 按国家电力定额执行 |
|
66 | 有线电视 电线 |
| 按国家电力定额执行 |
|
67 | 有线电视 电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
68 | 有线电视 光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
69 | 通讯电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
70 | 通讯光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
71 | 通信电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
72 | 沼气 | 管道 | 3000-3500元/套 |
|
73 | 非住宅搬迁补助 | 商业用房 | 一次性补助18-22元/m2 |
|
生产用房 | 22-28元/m2 |
| ||
仓储用房 | 18-22元/m2 |
| ||
办公用房 | 13-15元/m2 |
| ||
期户产权调换 | 补2次 |
|
附件3
零星经济树木密度要求
项 目 树种
| 标准密度 | 超出密度部分 | |
规格 | 苗木费 | ||
红枣 | ≦111株/亩 | 根蘖苗 | 3元/株 |
嫁接苗 | 8元/株 | ||
核桃 | ≦33株/亩 | 8元/株 | |
苹果、梨树、桃树、花椒、杏树、李子 | ≦50株/亩 | 8元/株 | |
附件4
造林树木5年以下补偿办法
单位:元/株
| 苗木费 | 栽植费 | 三年内成活管护费 | 三年后每 株每年 补助费 | 合计 | 备注 | |
红枣 | 根蘖苗 | 3 | 15 | 5 | 6 |
| 成活管护为三年,第四年度开始计取补助费;补助费计取不超过第5年。 |
嫁接苗 | 8 | 15 | 5 | 6 |
| ||
核桃 | 8 | 15 | 5 | 6 |
| ||
苹果、梨树、桃树、杏树、李子、花椒 | 8 | 15 | 5 | 6 |
| ||
附件5
经济树补偿办法(按胸径)
单位:元/株
树种 标 准
规格 (胸径) | 枣树 | 核桃 | 苹果、梨、桃、杏、李子 | 葡萄 | 花椒 |
3cm≦D≦6cm | 80 | 150 | 100 |
园区:幼苗30元/架,初果55元/架,盛果100元/架;
零星:幼苗80元/架,初果200元/架,盛果400元/架。 | D≦8cm 150元/株 |
6cm<D≦10cm | 200 | 260 | 200 | ||
10cm<D≦18cm | 300- 400 | 300- 400 | 300-400 | D>8cm 300元/株 | |
18cm<D≦30cm | 600 | 600 | 600 | ||
D>30cm | 800 | 1000 | 800 |
附件6
经济树补偿办法(按地径)
单位:元/株
| 枣树 | 核桃 | 苹果、梨、桃、杏、李子 | 葡萄 | 花椒 |
6cm≦D≦10cm | 80 | 150 | 100 | 园区:幼苗30元/架,初果55元/架,盛果100元/架;
零星:幼苗80元/架,初果200元/架,盛果400元/架。 | D≦10cm 150元/株 |
10cm<D≦16cm | 200 | 260 | 200 | ||
16cm<D≦22cm | 300-400 | 300-400 | 300-400 | D>10cm 300元/株 | |
22cm<D≦36cm | 600 | 600 | 600 | ||
D>36cm | 800 | 1000 | 800 |
附件7
征收砖混楼房(预制板顶)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内外平直、体型无损、坚实牢固。挑檐按1/3,楼梯按2/5,阳台按1/2折算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1000元/平方米(预制板)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基础 120 12%
圈梁 34 3.4%
墙体 366 36.6%
盖板顶 286 28.6%
[注]未封闭严密的预制水泥板250元。
门窗框 21 2.1%
门窗 21 2.1%
地面 40 4%
抹墙 40 4%
屋面 40 4%
[注]铺各种瓷砖、油毯、沥青浇烫40元,水泥抹面36元,其它34元。
外墙装饰 17 1.7%
[注]贴面砖17元,前墙砌耐火砖15元,水泥砂浆罩面13元,水泥砂浆勾缝10元。
水泥(油漆)内墙裙 4 0.4%
玻璃 10 1%
外墙勒脚 1 0.1%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房屋建筑在1978年及以前的按整体造价的80%计算;
1979年至1990年按90%计算;
1991年至2000年按95%计算;
2001年至今按100%计算。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整体造价的2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房屋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年限比例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8
征收砖混楼房(现浇)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内外平直、体型无损、坚实牢固。挑檐按1/3,楼梯按2/5,阳台按1/2折算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1100元/平方米(现浇)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基础 132 12%
圈梁 37 3.4%
墙体 403 36.6%
现浇顶 315 28.6%
门窗框 23 2.1%
门窗 23 2.1%
地面 44 4%
抹墙 44 4%
屋面 44 4%
[注]铺各种瓷砖、油毯、沥青浇烫44元,水泥抹面40元,其它36元。
外墙装饰 19 1.7%
[注]贴面砖19元,前墙砌耐火砖17元,水泥砂浆罩面15元,水泥砂浆勾缝12元。
水泥(油漆)内墙裙 4 0.4%
玻璃 11 1%
外墙勒脚 1 0.1%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房屋建筑在1978年及以前的按整体造价的80%计算;
1979年至1990年按90%计算;
1991年至2000年按95%计算;
2001年至今按100%计算。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整体造价的2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房屋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年限比例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9
征收砖混楼房(半框架)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内外平直、体型无损、坚实牢固。挑檐按1/3,楼梯按2/5,阳台按1/2折算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1200元/平方米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基础 144 12%
圈梁 41 3.4%
墙体 439 36.6%
浇顶 343 28.6%
[注]盖预制水泥板320元,未封闭严密的预制水泥板300元。
门窗框 25 2.1%
门窗 25 2.1%
地面 48 4%
抹墙 48 4%
屋面 48 4%
[注]铺各种瓷砖、油毯、沥青浇烫48元,水泥抹面45元,其它40元。
外墙装饰 23 1.7%
[注]贴面砖23元,前墙砌耐火砖20元,水泥砂浆罩面18元,水泥砂浆勾缝16元。
水泥(油漆)内墙裙 4 0.4%
玻璃 11 1%
外墙勒脚 1 0.1%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房屋建筑在1978年及以前的按整体造价的80%计算;
1979年至1990年按90%计算;
1991年至2000年按95%计算;
2001年至今按100%计算。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整体造价的2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房屋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年限比例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10
征收砖混平房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内外平直、体型无损、坚实牢固。挑檐按1/3,楼梯按2/5,阳台按1/2折算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900元/平方米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基础 102 11.25%
圈梁 36 4%
墙体 328 36.5%
现浇顶 243 27.5%
[注]盖预制水泥板200元,未封闭严密的预制水泥板180元。
门窗框 14 1.5%
门窗 14 1.5%
地面 40 4.5%
抹墙 38 4.25%
屋面 38 4.25%
[注]铺各种瓷砖、油毯、沥青浇烫38元,水泥抹面34元,其它30元。
外墙装饰 23 2.5%
[注]贴面砖24元,前墙砌耐火砖22元,水泥砂浆罩面18元,水泥砂浆勾缝15元。
水泥(油漆)内墙裙 8 0.75%
玻璃 12 1.25%
外墙勒脚 4 0.25%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房屋建筑在1978年及以前的按整体造价的80%计算;
1979年至1990年按90%计算;
1991年至2000年按95%计算;
2001年至今按100%计算。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整体造价的2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房屋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年限比例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11
征收砖石窑洞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规格细致,规格标准,体型无损,坚实牢固,前墙立面垂直平整,棱角分明,石块点、行、纹分布匀称,排列有序,内墙平直光净洁白,石板、混凝土挑檐,按1/3计入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700元/平方米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基础 136 19.4%
墙体 379 54.2%
地面 48 6.9%
抹墙 39 5.6%
水泥(油漆)墙裙 6 0.8%
门窗 39 5.6%
屋面 43 6.1%
玻璃 10 1.4%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土窑内圈按窑洞整体造价的85%计算,内圈土窑面积按净宽加0.8米乘长度计算。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土窑内圈按窑洞整体造价的85%计算,窑洞面积按净宽加0.8米乘长度计算。
结构松散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倾斜裂缝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窑洞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12
征收砖、木混合结构窑洞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规格细致,规格标准,体型无损,坚实牢固,前墙立面垂直平整,棱角分明,排列有序,内墙平直光净洁白,石板、混凝土挑檐,按1/3计入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700元/平方米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基础 136 19.4%
墙体 379 54.2%
地面 48 6.9%
抹墙 39 5.6%
水泥(油漆)墙裙 6 0.8%
门窗 39 5.6%
屋面 43 6.1%
玻璃 10 1.4%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
结构松散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倾斜裂缝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窑洞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13
征收砖石接口土窑洞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规格细致,规格标准,体型无损,坚实牢固,前墙立面垂直平整,棱角分明,石块点、行、纹分布匀称,排列有序,内墙平直光净洁白,石板、混凝土挑檐,按1/3计入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450元/平方米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墙体 331 73.6%
地面 31 6.9%
抹墙 25 5.6%
水泥(油漆)墙裙 4 0.8%
门窗 25 5.6%
屋面 27 6.1%
玻璃 7 1.4%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窑洞面积按净宽加0.8米乘长度计算。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
结构松散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倾斜裂缝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窑洞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14
征收一般土窑洞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规格细致,规格标准,体型无损,坚实牢固,前墙立面垂直平整,内墙平直光净洁白。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350元/平方米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墙体 257 73.6%
地面 24 6.9%
抹墙 20 5.6%
水泥(油漆)墙裙 3 0.8%
门窗 41 11.7%
玻璃 5 1.4%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窑洞面积按净宽加0.8米乘长度计算。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
结构松散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倾斜裂缝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窑洞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15
征收简易房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坚实牢固、体型无损,立面垂直平整,棱角分明。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200元/平方米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墙体 120 60%
[注]砖石120元,石膏100元,土坯80元,其它70元。
地面 14 7%
房顶 40 20%
[注]石棉瓦40元,油毡35元,其它30元。
抹墙 2 1%
门窗 20 10%
玻璃 4 2%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80%计算。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整体造价的2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房屋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年限比例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五、彩钢顶和彩钢房补偿价格
单板彩钢顶:每平方米80--90元:一层顶每平米80元,二三顶每平米90元。(丈量彩钢板平米)。
彩钢房:防火岩棉彩钢板每平米110元,彩钢保温夹心泡沫彩钢板每平米80元。(丈量彩钢板平米)。
附件16
征收企业厂房砖混、排架结构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内外平直、体型无损、坚实牢固。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800元/平方米
部位 价格(元) 比例
基础 90 11.25%
圈梁 32 4%
墙体 298 37.2%
房顶 220 27.5%
[注]排架220元,现浇200元,预制板180元
门窗框 12 1.5%
门窗 12 1.5%
地面 36 4.5%
抹墙 34 4.25%
屋面 34 4.25%
[注]铺各种砖瓷砖、油毯、沥青浇烫34元,水泥抹面32元,其它28元。
外墙装饰 20 2.5%
[注]贴面砖20元,水泥砂浆罩、勾缝18元,其它16元。
玻璃 10 1.25%
外墙勒脚 2 0.25%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房屋建筑在1978年及以前的按整体造价的80%计算;
1979年至1990年按90%计算;
1991年至2000年按95%计算;
2001年至今按100%计算。
房屋高度在2.2—2.6m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6m(含2.6m)至3m的按95%计算;3m以上(含3m)的按100%计算。2.2m以内按附属房屋补偿。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整体造价的2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x房屋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x年限比例x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17
征收附属设施附属物补偿作价测算办法
一、温室大棚
类别 | 温室 | 大棚 | |||||
土后墙钢竹结构 | 土后墙全钢架结构 | 砖后墙钢竹结构 | 砖后墙全钢架结构 | 跨度 6m以下 | 跨度 6m至8m | 跨度 8m以上 | |
补偿 标准 | 83元/㎡ | 113元/㎡ | 128元/㎡ | 150元/㎡ | 21元/㎡ | 30元/㎡ | 36元/㎡ |
备注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70%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70%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70%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70%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80%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80% | 不能正常耕种按总价80% |
二、围墙
类别 | 土墙 | 砖石 | |
年久失修 残损断毁 | 结构完整 无损毁 | ||
补偿标准 元/m2 | 20 | 35 | 320元/ m3 |
三、水渠
类别 | 砖石(高度) | 土砌(高度) | ||||
0.5m以内 | 0.5m至0.8m (含0.5m) | 0.8m以上 | 0.5m以内 | 0.5m至0.8m (含0.5m) | 0.8m以上(含0.8m) | |
补偿标准 元/m | 50-100 | 150-200 | 240 | 15 | 20 | 25 |
四、输水管道
类别 | 水泥管直径30㎝以下 | 水泥管直径30㎝以上 | |||
20㎝以下
| 20㎝至30㎝ (含20m) | 30㎝至39㎝ (含30㎝) | 40㎝至49㎝ (含40㎝) | 50㎝以上 (含50㎝) | |
补偿标准 元/m | 40 | 50 | 80 | 120 | 150 |
五、旱井
深度(h) | h<5m | 5m≤h<7m | 7m≤h<9m | h≥9m |
补偿标准 元/口 | 4000 | 5500 | 7000 | 9000 |
六、人工井
深度(h) | h<10m | h≥10m |
补偿标准 元/米 | 1000 | 1500 |
七、机井
直径 | d≤22cm | d>22cm(深井) | |
h<200m | h≥200m | ||
补偿标准 元/m | 150 | 200 | 按评估执行 |
八、菜窖
类别 | 补偿标准元/㎡ | |||
高1.2m以下 | 1.2m至1.5m (含1.2m) | 1.5m至2m (含1.5m) | 2m以上 (含2m) | |
砖 | 150 | 200 | 250 | 300 |
土质 | 30 | 35 | 40 | 45 |
九、水窑
类别 | 砖石(水泥罩面) | 混泥土 |
补偿标准 元/m3 | 260 | 400 |
十、影壁(按正面墙体平面计算)
类别 | 简易影壁 | 普通影壁(包括水泥罩面) | 装饰影壁 |
补偿标准 元/㎡ | 100 | 120 | 150 |
十一、大门
柱式未装修:木大门700元/个、金属大门800元/个
简装柱式:
1.外立面贴水刷石或水泥罩面1100元/个
2.外立面贴小瓷板或马赛克1300元/个
3.里外贴小瓷板或马赛克1500元/个
4.里外大瓷板贴面1700元/个
精装柱式:里外贴高级瓷砖、顶部有钢架或不锈钢架并两边连接造型,且有照明设施2000元/个
封顶未装修:1200元/个
封顶简装:
1.外立面贴水涮石或水泥罩面1500元/个
2.外立面贴小瓷板或马赛克1600元/个
3.里外贴小瓷板或马赛克1900元/个
4.里外大瓷板贴面2000元/个
封顶精装:
1.高级瓷砖贴面木、铁门3000元/个
2.高级瓷砖贴面不锈钢门5000元/个
3.高级瓷板贴面、顶部琉璃瓦装饰木、铁门8000元/个
4.高级瓷板贴面、顶部琉璃瓦装饰不锈钢门10000元/个
十二、猪圈
类 别 | 简单无内圈 | 附有内圈 (小窑洞或小平房) | 猪圈内有配套设施 上下水完备 |
补偿标准 元/㎡ | 150 | 250 | 300 |
十三、牛舍
类别 | 墙高2m以内 (无顶棚) | 墙高2m(含2 m)至2.5m (有顶棚) | 墙高2.5m(含2.5 m)以上 (有顶棚) |
补偿标准元/㎡ | 100 | 150 | 200 |
十四、砖、石砌鸡舍
类别 | 无顶棚 | 有顶棚 |
补偿标准 元 /㎡ | 50 | 100 |
十五、粪池、储水池
结构 | 土制 | 砖石砌 | 混凝土 | |||
有破损 | 结构完好 | 年久失修 | 结构完好 | 年久失修 | 结构完好 | |
补偿标准 元/ m3 | 30 | 50 | 80 | 150 | 100 | 260 |
十六、电线杆
高度 | 8m以下 | 8m(含8m)至10m | 10m(含10m)以上 | |
补偿标准 元/根 | 600 | 800 | 1000 | |
十七、厕所
类别 | 砖、石砌(无顶) | 砖、石砌(有顶) | ||
干砌 | 浆砌 | 简易顶 | 固定顶 | |
补偿标准 元/㎡ | 100 | 150 | 300 | 400 |
十八、炕
类别 | 表面未贴面 | 表面贴面 |
补偿标准 元/盘 | 800 | 1000 |
十九、火灶
类别 | 黄土砌筑 | 水泥沙浆砌 | 水泥罩面 | 水泥四周罩面 | 表面四周贴面 |
补偿标准元/个 | 200 | 300 | 350 | 400 | 500 |
二十、石碾、石磨
类别 | 构件缺损(不能用) | 构件完备(能用) |
补偿标准 元/个 | 500 | 1000 |
二十一、木材树
补偿标准 树种 胸径 | 刺槐 | 杨、柳、椿、榆 | 松、柏 |
苗木 | (3年以下) 2元/年/株 | (3年以下) 2.5元/年/株 | (5年以下) 10元/年/株 |
6㎝以下 | 20 | 20 | 100 |
8-14㎝ | 80 | 80 | 260-400 |
16-20㎝ | 100 | 100 | 500-800 |
22-30㎝ | 150 | 150 | 1000-1500 |
30㎝以上 | 200 | 200 | 2000 |
二十二、砖、石涵洞
断面 | 1㎡以下 | 1㎡至1.5㎡ (含1㎡) | 1.5㎡至2㎡ (含1.5㎡) | 2㎡以上 (含2㎡) |
补偿标准 元/m | 800 | 1000 | 1500 | 2000 |
二十三、排水管道
类别 | 瓷管 | 水泥管 | |||
补偿标准 元/m | 30 | D<60cm | D=80cm | D=100cm | D﹥100cm |
50 | 150 | 300 | 500 | ||
二十四、护坡(含卧阳台)
类别 | 干砌石护坡 | 混合砂浆护坡 | 水泥砂浆石砌水泥罩面 |
补偿标准元/㎡ | 60 | 80 | 100 |
二十五、杂棚
类别 | 柱头高2m以下 | 柱头高2m | 2m以上 |
补偿标准 元/㎡ | 50 | 80 | 90 |
二十六、电话
类别(同机号码) | 单机 | 有分机 |
补偿标准(元/部) | 150 | 200 |
二十七、有线电视
450元/户
二十八、自来水进户
1000元/户
二十九、农电改造
以电力公司安装的电表补偿,每一块电表补偿580元,分户表不补偿
三十、太阳能补偿
2000元/部
三十一、家用取暖锅炉
取暖面积(㎡) | 80㎡以下 | 80㎡-180㎡ (含80㎡) | 180㎡-280㎡ (含180㎡) | 280㎡以上 (含280㎡) |
补偿标准元/个 | 800 | 1500 | 2000 | 3000 |
三十二、室内采暖
40元/㎡
三十三、内装潢
简单装潢:
1.贴普通地砖50元/㎡
2.贴普通地砖、门窗套、油漆墙裙、炕围、涂料粉刷120元/㎡
3.贴普通地砖、门窗套、仿瓷刮涂、卫生间吊顶、普通洁具、厨卫墙面贴面等200元/㎡
中档装潢:
门窗套、客厅装墙裙、中档灯具、墙面贴壁纸或瓷漆刮涂、高档地砖、卫生间吊顶,有固定装饰家具、厨房设吊柜、厨卫墙面贴面砖,有中档洁具400—500元/㎡
高档装潢:
门窗套、客厅装墙裙、墙面贴壁纸、高档地砖、有电视幕墙、有壁柜、客卧吊顶、有高档灯具、厨房有吊柜、消毒柜、热水器、厨卫墙面贴面砖、卫生间有高档洁具、厨卫吊顶等500—600元/㎡。
三十四、草坪
类别 | 普通 | 外观有建筑装饰 |
补偿标准 元/㎡ | 10 | 15 |
三十五、花
每株5—10元 (固定花卉)
三十六、人工灌木
灌径 | 冠径<0.5m | 0.5m≤冠径<1m | 冠径≥1m |
补偿标准 元/穴 | 10 | 35 | 50 |
三十七、绿篱
150-200 元/m2
三十八、苗圃
品种 | 刺槐 | 柳树 | 侧柏、松柏、核桃 | |||||
一年生 | 二年生 | 一年生 | 二年生 | 三年生 | 一年生 20㎝以上 | 二年生 60㎝以上 | 三年生1m以上 | |
补偿标准 元/亩 | 2000 | 3000 | 4000 | 6000 | 7500 | 6000 | 7500 | 9000 |
注:育苗形式为定值苗
三十九、院及院内铺砌
类别 | 普砖 | 毛石 | 瓷砖 | 混凝土 |
补偿标准 元/㎡ | 30 | 35 | 40 | 50 |
四十、基础(未竣工房)
类别 | 砖 | 石 | 基础下有灰土 或卵石回填 |
补偿标准 元/㎡ | 30 | 45 | 70 |
四十一、线杆
高度(米) | 7 | 8——10 | 12 |
补偿标准 元/根 | 600 | 800 | 1000 |
四十二、检查井
1360元/个
四十三、广告牌
类别 | 塑料牌面 | 木质牌面 | 铁皮牌面 |
补偿标准 元/㎡ | 30 | 40 | 50 |
四十四、不锈钢栏杆
类别 | 厚度1㎜ | 厚度1.2㎜ | 厚度1.5㎜ | ||||||
ф5㎝ | ф6㎝ | ф6.3㎝ | ф5㎝ | ф6㎝ | ф6.3㎝ | ф5㎝ | ф6㎝ | ф6.3㎝ | |
补偿 标准 (元/米) | 100 | 105 | 120 | 110 | 120 | 130 | 120 | 140 | 150 |
四十五、钢架楼梯 300-400元/m
类别 | 钢管 | 槽钢 |
补偿标准(元/米) | 300 | 400 |
四十六、混凝土楼梯
宽度 | 0.9m以下 | 0.9m至1m(含0.9m) | 1m以上(含1m) |
补偿标准 元/米 | 250 | 300 | 350 |
四十七、宽带
500元/部(电话费带不计)
四十八、台阶
砖台阶50元/㎡,混凝土60元/㎡(有特殊装修的另议)
四十九、室内水、电
上水12元/㎡、下水12元/㎡、电14元/㎡
五十、规模猪场搬迁补助
大猪300元/头、小猪100元/头
五十一、规模鸡场搬迁补助
成鸡5元/只,鸡崽2元/只
五十二、坟墓
类别 | 砖石 | 土坟 | ||
单墓 | 葬墓 | 单墓 | 葬墓 | |
补偿标准 元/座 | 4000 | 5000 | 3000 | 4000 |
五十三、药材
一年生1500元/亩,两年生2500元/亩,多年生3500元/亩
五十四、土坝
13元/立方米
五十五、石坝
类别 | 干砌 | 水泥砌 |
补偿标准元/ m3 | 150 | 260 |
五十六、电力、通讯
种 类 | 规 格 | 补 偿 标 准 |
高压电线 |
| 按国家电力定额执行 |
低压电线 |
| 按国家电力定额执行 |
有线电视电线 |
| 按国家电力定额执行 |
有线电视电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有线电视光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通讯电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通讯光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通信电杆 |
| 按部门规定标准 |
五十七、沼气
类别 | 未使用 | 正在使用 |
补偿标准 元/套 | 3000 | 3500 |
五十八、临时安置过渡费
类别 | 现用房 | 闲置房 |
补偿标准 | 8元/㎡ | 5元/㎡ |
五十九、非住宅搬迁
类别 | 商业用房 (一次性补助) (元/㎡) | 生产用房 (元/㎡) | 仓储用房 (元/㎡) | 办公用房 (元/㎡) | 期户 产权 调换 | ||||
补偿 标准 | 闲置 | 正常 使用 | 闲置 | 正常 使用 | 闲置 | 正常 使用 | 闲置 | 正常 使用 | 补2次 |
18 | 22 | 22 | 28 | 18 | 22 | 13 | 15 | ||
六十、企业过渡期房屋租赁
类别 | 建筑面积30㎡以下:补24个月 (元/月) | 建筑面积30㎡以上:补24个月 (元/㎡) | ||
闲置房 | 正常使用 | 闲置房 | 正常使用 | |
补偿标准 | 200 | 300 | 5 | 7 |